关于加强潍城区建筑施工工地第三方材料抽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、检测机构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、站属各科室:
为加强工程质量管控,充分发挥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作用,规范第三方材料抽查工作,区服务站将第三方材料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职责分工
1、第三方材料抽查区服务站将成立两个建筑材料抽查组,组长分别由栾兴福(一组)、刘效旺(二组)同志担任,组员从总工办、综合监督室以及政府采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中抽调。
2、建筑材料抽查组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各抽查组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,抽查过程留存好影像资料、对回弹数值要如实记录、签字,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3、建筑材料抽查按照“任务相当、方便管理、界定清晰”的要求实行网格化管理,一组负责我区东风西街以北项目,二组负责东风西街以南项目,实现建筑材料抽查全覆盖。
4、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服务合同约定开展工作。
5、总工办负责协调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工作,并建立相关情况台账,各监督科室根据各自职责,配合做好建筑材料抽查工作。
二、工作流程
1、监督一、二、三室负责对主体结构施工的工程进行统计,并建立台账(注明预拌混凝土供货单位),总工办进行汇总后将台账及相关资料报建筑材料抽查组。
2、建筑材料抽查组收到资料后,及时编制《建筑材料抽查工作计划》,并按照计划开展混凝土回弹和建筑材料现场抽样工作。
3、对符合检测条件的每项在建工程抽查30%混凝土构件,同时对建筑钢筋、保温、防水等材料进行现场抽样。建筑材料抽样由抽查组人员现场封样、编号、登记后,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带回检测。
4、检测机构要将检测结果报区服务站,总工办汇总后形成台账,每天将检测结果推送至项目监督科室。
5、项目监督科室接到推送结果后,对建筑材料抽检不合格、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的项目,要及时下达《建设工程质量隐患通知书》,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(处理)。
6、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,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方面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项目,项目监督科室负责对责任主体进行约谈并进行诚信扣分,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规定提出《行政处罚建议》,一律实施顶格处罚。
7、项目监督科室负责监督落实问题整改、直至完成闭环;总工办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并负责销号。
8、每月18日(遇节假日顺延),各抽查组要将上月19日之后的材料抽查情况形成报告,报告及相关表格经抽查组组长审定签字后交总工办汇总。
潍坊市潍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
2021年12月20日